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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31 编辑:smkxx 点击:

各教学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第二次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抓住春招关键时期,全力推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抓住春招关键期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晋教学〔2021〕8号)和教育厅就业工作督办函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2号)要求,现将2021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去向登记》重要性

毕业生及时进行《毕业去向登记》是上级部门的要求,也是校系两级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重要手段,更是毕业派遣的基本需求,其严肃性、重要性不言而喻。每位毕业生都须登记,不能缺失一位毕业学生。请各教学系(部)认真组织学生进行《毕业去向登记》。

二、《毕业去向登记》须知

(1)登记前,认真学习《吕梁学院2021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填报规则》(附件1)、《吕梁学院2021届毕业生派遣指南(一)》(附件2)、《吕梁学院2021届毕业生派遣指南(二)》(附件3),备好就业证明材料用于上传。

(2)登记时,准确选择一种毕业去向(共有14种),系统内带“*”项目为必填项,相关信息全部须填写齐全。要精确填写单位性质、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等内容,填写内容不能有误,单位名称须与公司的公章名称一致(不得写简称、省略公司名称中的字词)。上传的就业证明材料须与本人的毕业去向完全吻合。其他录用形式就业证明材料须为《吕梁学院2021届毕业生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登记表》(附件4)、接收函、单位证明、工作证复印件、工资流水、社保缴费录、网络直播截图、自营项目截图等任一种。

(3)登记完,毕业生先行对系统内所有信息进行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毕业生发现有误且不能自行更改的问题,请毕业生与本系就业工作专员联系,就业工作专员根据学生提出的修改要求及时提交纸质报告(盖章后),与招生就业处联系修改事宜。

提醒毕业生:毕业生要对本人所填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本人不认真填写、审核造成的派遣及核查问题,学校将视情况对毕业生进行教育和必要的处理。

(4)就业证明材料提交:所有就业证明材料均需学生在系统中上传图片。教学系只需提交三方协议书(包含北上广等特殊城市接收函)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页、第一页和本人签字、单位公章页)和升学材料。三方协议书学生须提交招生就业处一份,升学材料(考研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调档函)交招生就业处审核后返回教学系。所有就业材料,各教学系均须分类整理归档、备查,原则上要保留三年。

三、毕业生登记时间及办法

4月1日—6月25日开通吕梁学院智慧就业平台,学生可在PC端登录吕梁学院就业信息网《毕业去向登记》或在吕梁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微主页”

箭头.png “智慧就业”

箭头.png “毕业去向”进行登记。

四、系部审核及要求

各教学系就业工作专员负责学生提交的《毕业去向登记》资料审核的组织和具体实施。毕业生在系统内进行登记后,教学系要组织班主任及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对毕业生登记的信息进行逐人、逐项审核、比对,确保每位毕业生登记的信息、就业证明材料准确无误,不允许学生出现缺项、漏项。同时要及时收回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并对照系统内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毕业生所录入的信息不准确、不完善或就业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就业证明材料与就业单位不能相互印证,要及时退回学生督促其修正和完善,重新提交。对审核合格的在系统通过。原则上要求每周四18:00前确保当周已提交学生的材料审核完毕,直到6月25日前全部审核完毕。

吕梁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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