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关于2018年度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安排
校属有关部门:
2018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管理、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织织实施。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9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8年度我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类专技岗位未聘用情况
专技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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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聘用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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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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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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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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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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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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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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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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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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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及其它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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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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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类型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副教授、教授分为五个类型:(1)教学型:以教学为主,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2)教学科研型:以教学为主,承担一定科研工作,主要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的教师。(3)科研教学型:以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技术成果推广为主,承担一定教学工作的教师。(4)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系(部)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系(部)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分团委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并讲授学生思政类课程、党课、学生军事训练、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安全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等相关课程。(5)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主要从事社会服务、技术咨询与推广、艺术创作与推广、科技成果应用与推广等的教师(评审条件继续执行晋教师[2015]28号文件)。
三、评审范围
符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在聘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人事代理人员)。
四、评审条件
2018年,我校副教授、教授职务的评审条件执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998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的相关规定;助教、讲师职务的评审条件执行《吕梁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附件2)的文件规定。
五、申报程序
1、个人自主申报。个人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和准备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吕梁学院2018年职称评审教师业绩量化计分统计表》中个人按照《吕梁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计分办法(试行)》(院政〔2018〕40号)预打分,并按要求上报所在系部申报材料。
2、系部初审。成立由系部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的职称评审推荐评议组,成员中需有不少于3名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教师代表。推荐评议组需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符合相应职称的评审条件,且都为有效条件,并在初审通过人员的材料中加注系部意见、盖章并上报人事处。
3、学校资格审查。学校职务评审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对申请人提交的教学、科研成果和专业技术成果进行全面审核,并对教学系(部)初审通过的《吕梁学院2018年职称评审教师业绩量化计分统计表》按照《吕梁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计分办法(试行)》(院政〔2018〕40号)进行最终打分,将审定的《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和《吕梁学院2018年职称评审教师业绩量化计分统计表》返回系部,同时在全校范围内将审查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和业绩量化得分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
4、实行民主评议。各教学系(部)推荐评议组根据学校提供的《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和《吕梁学院2018年职称评审教师业绩量化计分统计表》,结合个人聘任以来的实际表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出具鉴定意见,并对申报人员分申报类别(教授、副教授、讲师)进行排名。
5、实行公示制度。各教学系(部)根据推荐评议小组意见、职称评审条件和业绩量化分值遴选本部门参评人选,将推荐评议小组名单、部门鉴定意见和拟推荐人选排名等内容在本部门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写在一张纸上,加盖公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把公示情况上报学校职务评审办公室。
六、时间安排
(一)12月13—15日,个人申报阶段。申报教师按照要求填报《2018职称申报系统》信息和填写相关表格(申报表须手写),所有表格正反打印,按照申报评审材料要求向所在系部提交申报材料。
(二)12月16日—17日,部门初审阶段。各教学系(部)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人事处初审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
(三)12月18日—20日,学校资格审查阶段。学校职能部门审查申报人员材料,并将相关材料返回系部。
(四)12月21日,系部民主评议阶段。
(五)12月22日,系部公示阶段。
七、个人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表格要求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纸质版一式四份;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
(3)《山西省高等学校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答辩书》纸质版一式二份;
(4)《吕梁学院2018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
(5)《吕梁学院2018年职称评审教师业绩量化计分统计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纸质版一式一份。
以上所有表格下载附件4
2、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晋升副教授、50周岁以下(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晋升教授者要求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文件复印件;
以上证书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原件装袋,复印件评审结束后不退还。
5、答辩材料:答辩书1份、答辩袋封面1份(附件5)、答辩论文复印件2份(封面、目录、内容、封底)、个人总结2份并装袋(答辩袋封面内容填好后贴答辩袋上)。晋升教授学术答辩用的两篇论文,须为外审专家鉴定合格的代表作论文。
6、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和作为评审条件的奖励证书需提供原件。不作为评审条件的材料不在《评审情况登记表》中填写。
学术刊物、著作、教材的查重检测结果、论文网上检索页、核心期刊收录页、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验证页、tbook网站规划教材检索页附在原刊目录页前。
7、小二寸红底照片2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申报职务)。
8、凡上年评审(含答辩)未通过的须提供评审(答辩)之后的新学术成果(论文、科研、获奖等)。
(二)申报讲师职务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表格要求
(1)《高等学校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简表》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
(3)《吕梁学院2018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
(4)《吕梁学院2018年职称评审教师业绩量化计分统计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纸质版一式一份。
以上所有表格下载附件5
2、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3、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文件复印件;
以上证书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原件装袋,复印件评审结束后不退还。
6、论文、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和作为评审条件的奖励证书需提供原件。不作为评审条件的材料不在《评审情况简表》中填写。
论文网上检索页、核心期刊收录页附在原刊目录页前。
6、小二寸红底照片1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申报职务);
(三)申报助教职务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表格要求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纸质版一式一份。
以上所有表格下载附件6
2、山西省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以上证书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原件装袋,复印件评审结束后不退还。
八、填表要求
(一)《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教授、副教授用表)、《高等学校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讲师用表)内容必须正反两面打印后手工填写,字迹要工整,对字迹潦草,难以辨认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1、表中所列内容要填写到位,不得缺项、含糊。申报表和评审情况登记表中所列内容要有实物体现,如获奖、论文、专著等。
2、论文、专著一栏必须按论文刊物的级别和水平由高到低填写,把水平最高的论文、著作填写到最前面,不要按发表时间顺序填。
3、申报学科要与学术答辩所申报的学科相一致。先填一级学科,再填二级学科,例: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二级学科必须与大学科归属相一致。
(二)《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简表》,必须按照样表“教师高级职务”内容填写电子版后,再A4纸打印,但不得改变表格样式,不得合并单元格,表格中“申报学科”务必按照《评审情况简表》的“学科目录”中“二级学科”目录填写相同或相近专业或参考《2014年山西省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学科目录》(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中“二级学科”目录填写相同或相近专业;“申报类型”讲师不填,副教授和教授选择填写“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教学型、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第一学历”只能选择填写“本科、大专、中专、高中或高中以下”,“最后学历”只能选择填写“博士、研究生或本科”;“最后学历”一行中的“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按照所获得的最高学位证书填写;“现职务”统一填写在下面一栏;“荣誉获奖情况”只填作为评审条件的荣誉获奖,但不包括学术获奖内容;“论文、专著”必须按论文刊物的级别和水平由高到低填写,把水平最高的论文、著作填写到最前面,不要按发表时间顺序填。
联系人:王 芳,联系电话:13835838340;
姜姗姗,联系电话:15383584933。
九、工作要求
(一)请各部门、各系务必将文件精神尽快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尤其是外出进修等人员),确保不遗漏一个申报人员。特别是请参评教师认真阅读《吕梁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修订)》中的有关问题。凡今年个人申报职称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招聘入职时为硕士学历,在我校工作满三年并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事代理教师岗位人员可一并申报。
(二)职称工作程序时间性较强,请申报人员务必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三)材料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向人事处雒志江咨询,联系电话:13935870287。
附件:
1、《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998号)
2、《吕梁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3、《山西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高校教师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教师[2015]28号)
4、申报副教授、教授职务相关表格
5、申报讲师职务相关表格
6、申报助教职务相关表格
7、《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计分办法(试行)》(院政〔2018〕40号 )
人事处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