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大家好: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服务工作,方便我校学生在暑期开展社会实践、考研升学、科技竞赛等活动,同时为加强暑期留宿学生的教育管理,保证留宿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因特殊情况确需留校住宿的须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准备考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大三学生;
2、协助老师完成科研课题的学生;
3、参加学校团委、系(部)组织的集中社会实践、志 愿服务、科技竞赛的学生。
二.申请和办理留宿请按照以下程序及要求:
1、学生符合假期留宿条件,必须在征得父母同意的前提下,填写《吕梁学院 XX 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附件 1)一式两份、《吕梁学院 XX 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 承诺书》(附件 2),向所在系提出住宿申请,由班主任、系 党总支副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送学生处审核(附件 1 学生处、系部各留存 1 份,附件 2 各教学系留存)。
三.学生假期留宿须遵守以下住宿纪律:
1、留校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和假期的作息时间,服从学生公寓安排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 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 各项管理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2、要注意防火防盗,不允许使用电饭锅、电炉、电热棒等易造成火灾隐患的物品;严禁私接电源,乱拉电线;严禁使用劣质电器。
3、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如有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需离校等情形,应提前向班主任、负责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需注明外出地点、时间及事由),批准后,将请假条交回公寓管理中心,方可离开学校。
4、留宿学生不得接待外来人员留宿,更不得私自转借、租给他人。
5、学生在暑期留校住宿期间,严禁聚餐酗酒,严禁借考研复习等事由从事其它活动,一旦发现有违反公寓管理规定者,立即取消其暑期在校住宿资格并严肃处理。
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做好统计,在6月14日之前将附件1和附件3交回发送至邮箱:2673698726@qq.com。
如有疑问请联系 刘杉杉 QQ:2364329497 杨雨飔 QQ:2673698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