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系实验室“三废”处理办法
为防止环境污染,保障教学、科研实验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三废”处理办法。
一、废气的处理:生命科学系实验室几乎没有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产生少量有机、无机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被空气稀释 。
二、废液的处理:
1、各实验室应配备储存废固、废液的有盖容器,实验所产生的对环境有污染的废固和废液应分类倒入指定容器储存;
2、酸性、碱性废液按其化学性质,分别进行中和后处理,使pH达到在6~9之间后排放;
3、有机物废液,集中后进行回收、转化、燃烧等处理。
4、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含有重金属的化学试剂进行实验。
三、废固的处理:
1、能够自然降解的有毒废物,集中深埋处理;
2、不溶于水的废弃化学药品禁止丢进废水管道中,集中焚烧或用化学方法处理成无害物;
3、不便于实验室处理的废固、不能丢进废纸篓内,收集送专门处理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