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系学生实验守则
一、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安全常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二、实验前要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操作步骤和基本要求,了解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用品的物理化学特性。
三、根据实验课表安排,穿好实验服按时到指定实验室做实验。因故不能进行实验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实验指导教师同意,调整时间安排实验。
四、做实验时,要独立操作,规范严谨,仔细观察,真实记录。不得喧闹闲谈,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动与实验无关的设备,不进与实验无关的场所。
五、在实验过程中,要维护仪器设备,节约用水、用电和实验耗材;若出现仪器设备不正常现象,应及时报告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必要时应立即切断相应电源、气源等。严禁私自将实验室物品带出,对丢失、损坏的仪器设备应按照规定赔偿。
六、实验结束时,实验结果和数据要经实验教师审阅。实验中使用的各种工具、材料、仪器等必须向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交接,并按要求整理好实验室。
七、实验结束后,学生应及时送交实验报告,无故不做或实验报告不合格的要重做实验,补做的实验所需的材料费用应由学生自行承担。
八、对学生自行设计的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实验方案要经老师审阅,并在老师指导下独立开展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九、对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的,视其情节对责任者按章处理。